通姦,包二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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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姦

登陸會外遇二奶 用假戳記騙妻

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╱桃園縣報導】 2008.10.30

桃園縣吳姓台商在對岸包二奶,遭妻子禁足,他請友人掩護,假裝到泰國卻轉往大陸私會二奶,返台後變造護照騙妻子,卻被航警局查獲,吳太太獲悉後告他妨害家庭並要離婚。檢方昨天開庭勸和不成,請雙方回家冷靜後再調查。

桃園地檢署調查,吳姓台商(四十七歲)在大陸廣東經營空壓機廠,去年間和大陸女子同居;去年底,吳姓台商的好友張姓男子在一場聚餐中說溜了嘴,吳妻鄭姓婦人獲悉,當即要丈夫返台,禁止丈夫再赴大陸。

吳姓台商獲悉是好友大嘴巴害了他,要張姓友人「將功贖罪」,掩護他赴大陸私會二奶。七月初二人講好同時到泰國,實際上是張姓男子到泰國,他赴大陸。返台後他把赴泰張姓友人護照戳記割下來換貼到自己護照上,騙過妻子。八月初再以這種方式赴大陸偷情,返台時被移民署查出變造護照,將他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。

檢方調查時寄發傳票到吳家,鄭姓婦人收到,追問後獲悉內情,氣得發飆。夫妻大吵後,鄭姓婦人還控告丈夫妨害家庭。

檢方昨天開庭調查妨害家庭案,吳姓商人否認大陸有二奶,聲稱是妻子多疑。鄭姓婦人表示張姓男子向她承認丈夫在大陸「不老實」,如果沒有「為何要變造護照」?

由於無法證明通姦對象是誰,也沒抓姦在床,偵辦有障礙;檢方嘗試勸和,不過鄭姓婦人拒絕原諒丈夫,檢察官請夫妻冷靜一個月後再開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