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,包二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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甩外遇、爭親權 潘越雲離婚了

【聯合報╱記者袁世珮╱台北報導】 2010.05.12

一樁婚姻耗費了身心,潘越雲終於撥雲見日,昨天收到法院的離婚協調筆錄,算是離婚生效,她說:「很高興把一件事情圓滿解決,接下來的重心在女兒身上了。」

潘越雲去年爆發外遇事件,這才揭開與畫家先生黃光全10年婚姻的不美滿真相,她在去年5月向法院訴請離婚,歷經家事法庭多次的協調,一次又一次地談判,終於在昨天收到協調筆錄,離婚的事實已在法院生效,她近期內就可到戶政機關更改身分證。

曾經感歎「離婚怎麼這麼難」的潘越雲恢復自由身,據了解,她最在意的是女兒的監護權,也在無異議下獲得,通姦的告訴也被撤銷,總算解決心頭煩惱事。

「單身貴族?我是單親媽媽。」潘越雲說,兩年來已經慢慢和女兒璽兒溝通父母不適合在一起的事,「我們夫妻感情不好是夫妻的事,不要影響到女兒。」在她,獲得圓滿離婚後,就是全心照顧女兒,並且投入工作,本周就要去新加坡演出,大陸、美國也都有邀約。下一段感情?她笑說;「現在真的不去想這件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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