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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婦慫恿殺光妻小 狠男死刑

【聯合報╱記者劉峻谷╱台北報導】 2009.03.31

台北縣汐止市民張鶴齡受情婦蘇玉真慫恿,三年多前以乙醚迷昏勒斃妻子和二名女兒。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判處張鶴齡死刑、蘇玉真十五年徒刑,分別褫奪公權終身、七年。

法院指出,張鶴齡(四十三歲)殺妻判處無期徒刑,殺害二名無辜的女兒則判處死刑。檢察官林宏松表示,蘇玉真判刑太輕,將提上訴。

九十四年一月間,廚房用品商張鶴齡和鄰居蘇玉真(卅二歲)因打麻將而生婚外情。張妻蔡婷宥向蘇女丈夫告狀,引起蘇女不滿策畫以乙醚迷昏蔡婷宥,再佈置成一氧化碳中毒的自殺假象。

九十五年三月間,張鶴齡、蘇玉真在屏東一家化學農藥廠購買乙醚、繩梯,並用花倉鼠測試乙醚的效果。

四月十一日凌晨,張從頂樓垂降潛入蔡婷宥及女兒住處,用浸泡乙醚的毛巾捂住妻子嘴巴,將她迷昏後勒斃;大女兒剛好起床要上廁所,他擔心殺妻案曝光,也用乙醚迷昏大女兒,及驚醒的小女兒,陸續勒斃二名女兒。

檢警專案小組得知張鶴齡被判處死刑,直說「這個命案真的很玄!」蔡婷宥母女遇害之初,檢警被騙誤認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,未深入追查。等到法醫研究所驗出母女三人體內有乙醚、嘴角都有瘀血,應是他殺,追緝張鶴齡時他已赴大陸工作。

九十六年八月,林宏松接續偵辦。有一天聞到一陣濃郁的香氣,尋找後發現香味來自蔡婷宥二名女兒的剖驗報告,他看完全卷即著手偵辦。而曾到過命案現場的書記官,則夢到蔡婷宥託夢「命案發生地的警察局破不了案。」林因而另指揮刑事局偵四隊偵辦,五名偵查員勘察命案現場回來後整天昏沉、拉肚子、不明原因的腳痛。

警方拘捕張鶴齡,林宏松偵訊至凌晨後返家就寢,在清晨約五時的睡夢中被女子聲音叫「起床」,他驚醒時太太仍在熟睡,不久就接到警方電話報告:張鶴齡已承認殺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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