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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外遇生子 夫:視如己出
蘋果日報 2009/01/02
【專案組╱台北報導】「我也想過離婚,因為這是最簡單的方法,可以不用再去面對家庭革命,可以單純向父母交代。」A女丈夫面對妻子外遇還懷孕生子,情何以堪,但他經歷一段掙扎後,決定與妻子重拾婚姻,共同撫養孩子,因為他認為妻子也是受難者,「我何忍此刻離棄她?」
「她的名字是我取的」
A女丈夫目前在國外深造,《蘋果》記者上周五透過電子郵件進行採訪。他告訴記者:「我的婚姻可說是撿了回來。」他說,他選擇與妻子繼續走下去,曾天人交戰,最後支撐婚姻這棟危樓的支柱是孩子,「我的女兒需要完整的家庭,而且她(妻子與牛惠之所生之女)也是無辜的。」所以他以同理心為磚、原諒做瓦,要重新堆砌出一個完整的家。
對於妻子外遇所生的孩子,他說,他曾去過專門收容棄嬰的育幼院,當他抱起孩子們親吻時,才了解自己有多富足,孩子們又多麼需要愛,「現在(和孩子)感情也有了,不可能拋棄的,她的名字還是我取的。」他說,他會把孩子視如己出。
痛斥教授毫無責任感
A女丈夫說,就算不為孩子,他其實在心中早已原諒妻子一時的出軌,「妻子真的是一個非常單純的人,我認識她十幾年了,沒看過她說謊,我們彼此都是對方的第一次、第一個男女朋友,有很深的感情基礎。」但提起妻子外遇對象牛惠之,A女丈夫仍充滿恨意,忍不住痛罵:「我還不至於像牛惠之一樣毫無責任感、一無是處。」
針對這場風暴將他曾以為屹立不搖的婚姻城堡,摧殘得岌岌可危,A女丈夫說,這是上天給他的試煉,「所有的功課我會認真面對,因為這就是人生。」
A女丈夫選擇原諒妻子,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瑛說:「值得鼓勵。」但她也提醒A女丈夫應真心去了解妻子是性騷擾受害者的辛苦,「不能把原諒當作是施以恩惠」,因為有施恩就會要求回報。她也建議A女丈夫應與妻子共同面對此事,未來若有任何爭執,都不該以此作為攻訐理由。
教師性侵害婚外情案例
2007/09 僑泰中學體育教師繆瑞軒與17歲女學生發生師生戀,校方調查後解聘;繆被控痛毆小女友導致送醫,被判刑4個月。
2007/02 42歲已婚的義守大學資管系吳姓助理教授,涉與28歲女學生發生師生戀產下一女,吳辦理認領。吳妻請領戶籍謄本時發現戶口內多了一女,控告丈夫和黃女妨害家庭。
2006/04 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李文志,以「不想讓妳畢業」要脅指導論文女學生,強吻、撫摸數十次,女學生精神崩潰,向校方申訴並提告,校方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,予以停聘,李因涉嫌性侵害,被地院判刑1年2個月。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教授婚外情案雙方可提訴訟
◎妨害婚姻及家庭之訴:
.牛惠之妻及A女丈夫可依《刑法》239條,分別對A女及牛惠之提告,通姦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。
結果:未在法定期限6個月內提出,已無法提告。
◎婚生否認之訴:
.A女已依《民法》1063條提告,先確認小孩不是她和丈夫所生。
結果:法院審理中。
◎生父認領之訴:
.A女(小孩的法定代理人)已依《民法》1067條向牛惠之提認領之訴。
結果:法院審理中。
◎請求撫養義務之訴:
.A女(小孩的法定代理人)可依《民法》1084條提告,目的在要求牛惠之撫養小孩。
結果:訴訟過程撤回告訴,將再提告。
資料來源:律師蔡瑞麟、A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