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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長囚姦外遇女友 拍裸照

蘋果日報 2008/12/12

國道攔車逼談判 狂毆施虐15小時

【蕭夙眉╱台中報導】台北縣一名曾被列為治平對象的里長,三個月前結識一名家住台中的女子並交往,女子事後發現對方已婚要求分手,男子不甘心,前天竟駕車在高速公路攔下女子座車,控制女子行動達十五小時,涉性侵並逼拍裸照,警方昨將被害女子救出。訊後將該里長依妨害性自主、妨害自由、傷害罪嫌送辦。

不甘分手

警方調查,嫌犯司家駒(四十二歲)是北縣土城市長風里里長,曾經營應召站被捕,也曾被列為治平對象,與被害女子(三十歲)三個月前相識交往,女子後來發現司嫌已婚且育有兩子,憤而要求分手,司嫌則懷疑女子另結新歡,不甘分手。

女用客語向父求救

被害女子指稱,她前晚七時下班後,開車經中山高速公路返回中縣住家途中,在中清交流道遭一輛車從後方超車,且橫擋在她前方,她緊急煞車後,發現擋住她去路的駕駛竟是司嫌,司嫌搶走她的皮包、要求她返回中縣住處,否則將對她家人不利。

不料回到女子住處後,司嫌竟宛如禽獸般,揮拳朝女子臉部猛打,還大罵:「賤人!竟和其他男人交往,不准和我分手。」接著剝光她的衣服,以V8攝影機和手機拍女子裸照,威脅若分手將公布她的裸照。女子雖不斷拜託:「請你不要這樣,我沒有劈腿,讓我出去!」但司嫌不為所動。

昨上午八時許,司嫌打電話給被害女子父親,大罵:「你女兒亂搞男女關係。」被害人父親聽到有哭聲,要求讓女兒聽電話。女子父親受訪時說:「女兒說『沒事!』就掛電話,我覺得怪怪的,兩小時後,再打電話給女兒,女兒才以客家話說被控制行動,還被性侵,我趕快報警。」

手機照片疑遭刪除

警方獲報後趕抵女子住處救人,司嫌否認性侵、拍裸照,「我只打她兩巴掌。」並指自己已離婚,女友知道此事,還說會幫忙帶小孩。

警方調查,被害女子臉部多處瘀青;警方調閱司嫌手機,未找到女子裸照,不排除已遭刪除,至於V8拍下的錄影帶,因女子獲救後急著銷毀,扯斷帶子,需修復才能觀看,目前已採集女子下體檢體化驗。記者昨訪司家駒住處,但無人應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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