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娘家資助攻博士 他移情別戀
中國時報 2008-11-15 【黃文博/台南報導】
「現代陳世美」翻版?林姓女子向娘家借近千萬元,協助邱姓丈夫到英國獲得博士學位,但他返台擔任大學教授職務後,卻另交女友,甚至還公然帶著與返台探親的女兒一起吃飯,兩夫妻已無法生活在一起,法院判准女方離婚請求,男方要每月支付兩萬元贍養費。
五十歲林女告訴法官,她七十一年經媒人介紹,與邱某結婚後,兩人共同居住在台南縣仁德鄉的娘家,並由她繼續賺錢供他攻讀成大建築研究所,畢業後,丈夫才順利到台北捷運局上班。
遠距離婚姻 夫妻分居台英
七十九年,邱某要到英國愛丁堡攻讀博士學位,決定攜帶妻子和三名女兒前往,林女只好向娘家陸續借貸九百多萬元,協助丈夫在英國專心讀書,邱某花五年半時間,才順利通過博士口試,並回台教書,林女想讓女兒在英國讀書,所以沒隨丈夫回台,夫妻關係也因此開始變調。
邱某則告訴法官,夫妻產生糾紛的導火線,是妻子要他到英國謀職居住,但他認為,身為台灣人,應為台灣奉獻一份心力,何況他在台灣的教學工作,也已經很穩定,他好言相勸,無奈妻子返台一年後,還是執意帶女兒們前往英國居住。
真心換絕情 破鏡難圓判離
邱某說,最近十年來,他也十多次前往英國探視妻女,但林女卻以「這已不是你的房子,你以後也不必來了」言詞將他趕出,一直到去年七月前,兩夫妻的媒人,還再三的為夫妻調解,但因雙方關係破裂,媒人才知夫妻已復合無望,夫妻關係破裂,錯不再他。
由於兩人均提出離婚請求,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傳訊多位證人到庭調查後,發現邱、林夫妻關係破裂的主因,是邱某另行結交女友,還曾公然帶出來與返台探親的女兒吃飯,而且女兒也曾目睹父親和一位女子衣衫不整共處一室,法官遂認定林女勝訴,但她請求丈夫得支付一千萬贍養費部分,法官並未准許,只判邱某需按月給付兩萬元的生活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