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,包二奶

目前位置 > 首頁 > 相關新聞> 父母不挺反「捉猴」 外遇男子判賠40萬元 ed

父母不挺反「捉猴」 外遇男子判賠40萬元 ed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8/10/22/138-2353675.htm

父母不挺反「捉猴」 外遇男子判賠40萬元

NOW news 2008/10/22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跆拳道教練詹姓男子與鄭姓女助教外遇,被妻子提告通姦罪,結果詹男的父母力挺媳婦郭女向兒子與情婦求償,還主動捉姦並提供沾有兒子精液的衛生紙,讓媳婦打贏官司。連父母都不挺,詹男和情婦得賠償妻子40萬元,氣憤的他還差點和父母打了起來。

36歲的詹男曾經當過警察,目前經營跆拳道館,由於他被發現和26歲的鄭姓女徒弟有曖昧關係,所以就很少回家。詹母前年和老伴突擊兒子道場捉姦,剛好發現詹男的房間床邊地板有兩團疑似沾染體液的衛生紙。詹母質問兒子這是否為沾到精液的衛生紙,結果兒子支吾其詞,她一氣之下把衛生紙放進口袋送驗。

雖然鄭女外遇理虧在先,不過詹母曾經當街抓住鄭女讓媳婦毆打,外遇的兩人被判決妨害家庭定讞,而郭女也因為打傷鄭女被判拘役10天,須賠償鄭女5千元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