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,包二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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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外遇乾爹 警精神賠償2千萬 賠30萬 ed

中國時報 2008.06.17 唐鎮宇/台北報導



 李姓員警發現妻子和其林姓義父通姦,不甘戴了兩年多綠帽,向林姓男子求償2千3百萬元,林某卻辯稱自己有心臟病,早已無法人道,並聲稱遭「仙人跳」。法院審理後十六日判決,林姓男子應賠償李姓員警30萬元。



 林某的通姦罪已在今年二審遭判六月,經減刑後為三月確定。李姓員警指控林姓男子自九十二年開始在「皇都商務旅館」等地與其妻發生關係長達兩年多,其妻因愧對丈夫而向其坦白,李姓員警一怒之下告上法院,認為林某需賠償他至屆退年齡的所有薪資收入,以及精神賠償1千萬,合計2千3百萬元。



 李姓員警認為,這個通姦事件是由他同事偵辦,且此消息見報後,他的親朋好友全部都知道他「戴綠帽」,讓他無臉在警界服務,求償2千3百萬元不為過。法院審酌兩造說法及刑事判決,昨日判決林某應賠償李姓員警3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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