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王巷口貼協尋私兒子照片 姦情曝光判刑四月
中廣新聞網–彭清仁報導
一名馮姓男子與有夫之婦婚外情,並且生下一子,為了讓兒子認祖歸宗,居然在外遇對象巷口張貼「還我兒子」海報,姦情因而曝光。戴綠帽四年多的林姓男子,一氣控告馮姓男子妨害家庭。法官認為馮姓男子壞人家庭還昭告鄰里、不知悔改,判處馮姓男子四個月有期徒刑。
判決書中指出,馮姓男子與蔡姓有夫之婦發生婚外情,並且生一名兒子。馮姓男子去年初想要讓兒子認祖歸宗,竟然在蔡姓婦人住處附近張貼「還我兒子」的海報,蔡姓婦人丈夫看到海報後,才知道替別人養了三年多的兒子,憤而控告馮姓男子妨害家庭。
法官開庭時,戴綠帽四年多的林姓男子寬容指出,孩子是無辜的,願扶養孩子到成年,不會向馮姓男子要錢,自己和妻子也並未因此離婚,「要以孩子最大利益做考量,給孩子不受干擾的空間」。至於張貼海報的被告馮姓男子,則是向法官供稱「道德上,我覺得有做錯事」,甚至在法庭上指稱還錢給林姓男子。法官怒斥被告害人家庭失和,毀人家庭。
法官認為被告馮姓男子有家室,還介入別人婚姻,甚至張貼「還我兒子」海報,將姦情昭告鄰里,犯後口頭上說會負責,卻一直未對被害人表達愧疚歉意或達成和解,未見誠心認錯,態度不佳,法官因而依妨害家庭罪名,判處被告馮姓男子四個月的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