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,包二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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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猴! 下半身脫光蓋被…無罪

中國時報 2011-05-28【李坤建/新竹報導】

 蓋棉被純聊天不犯罪?一對男女赤裸下半身躺在床上,被妻子會同徵信社抓姦,但法官認為徵信社人員沒拍到兩人嘿咻畫面,且警方在現場也沒搜到沾有精液衛生紙或保險套等證物,無法判定兩人通姦,證據不足判決無罪,全案還可上訴。

 據檢警轉述,何男案發前失業,都由妻子賺錢養家,沒想到竟背著妻子和蔡姓女同事通姦,姦情曝光後惱羞成怒,要求離婚將妻子掃地出門。何妻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,也一併提出二百五十萬民事賠償。

 判決書指出,卅二歲何姓男子被妻子懷疑出軌,委託徵信社抓姦,去年一月間被發現與卅四歲蔡姓女子共處一室,兩人僅著上衣,下半身赤裸蓋著棉被坐在床上,何妻怒告兩人通姦罪。

 蔡女第一時間否認認識何男,陪同前往抓姦的何妻弟弟質疑蔡女,「你們已經在炒飯了,什麼不認識!」何男私人衣物也被發現放在蔡女租屋處。何男辯稱當天下雨造成褲子濕透,所以到蔡女租屋處盥洗,看到蔡女睡著所以鑽到被窩捉弄她,沒有和蔡女發生性關係。

 蔡女辯稱,當天有法律問題要請教何男,所以請他到租屋處討論,因下雨天何的褲子濕了,才會請他到浴室沖熱水澡。她昏昏欲睡上床補眠,因有裸睡習慣下半身赤裸,不知道何男何時鑽入被窩。

 法官檢視徵信社錄影存證的光碟,發現兩人蓋著棉被坐在床上,何妻弟掀開棉被後的確赤裸下半身,但沒有拍攝到兩人性交畫面,相關證人都沒看到開門一瞬間兩人正在性交,警方也沒搜到衛生紙、精液、保險套等證物,無法證明兩人發生過性關係。

 法官認為兩人供詞明顯不合常理,按社會常情也難以採信,但沒有積極證據,無法用推斷就判處兩人有通姦行為,所以判兩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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