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,包二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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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歉就不追究 外遇夫不肯

自由時報 2008/1/16〔記者黃立翔�土城報導〕



「外遇卻連道歉都不肯!」板橋某租書店老闆,跟年輕美眉外遇,還跟妻子嗆聲「就是要跟對方在一起」,被妻子與親友抓姦在床,庭訊時,元配僅求一句道歉就不再追究,兩人卻拒絕道歉,被檢方依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起訴。



檢方說,31歲的阿泉(化名)在板橋經營租書店,與29歲妻子育有1子,幾個月前與23歲女店員發生情愫後,與妻子感情生變,丈夫還常留在店裡藉故不回家。



檢方說,阿泉外遇被妻子發現後,不但沒悔改還揚言「就是要跟女店員在一起」,搬出家裡後與女員工在新店民安街租屋同居,結果去年底被妻子及娘家親友在租屋處抓姦在床告上法院。



檢方說,阿泉的太太為了顧全家庭,庭訊時甚至委曲求全「只要一句道歉」就不再追究,丈夫與女員工卻冷漠以對,因此都被檢方依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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